四川省進一步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十三條政策措施
關于印發進一步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十三條政策措施的通知
川人社發〔2022〕13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就業工作領導小組,省級有關部門:
經省政府同意,現將《進一步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十三條政策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四川省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2年6月28日
進一步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十三條政策措施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22〕13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進一步穩定和擴大就業十五條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府發〔2022〕12號),扎實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工作,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鼓勵企業吸納就業。企業招用失業半年以上青年符合政策條件的,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每人每年7800元的定額標準對企業扣減有關稅費,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財政廳、四川省稅務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逗號前為牽頭單位,下同)對中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大學生、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人員就業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且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小微企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社會組織招用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單位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社保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責任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青年等群體符合人數規定的,可申請最高不超過300萬元、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的創業擔保貸款,按規定享受貼息政策。(責任單位:財政廳、人行成都分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全省國有企業挖掘潛力,穩定和擴大高校畢業生招用規模。(責任單位:省國資委,財政廳)
二、穩定政策性崗位規模。完善編制動態調整機制,優化編制資源配置,保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應屆高校畢業生規?傮w穩定,加強各項招錄(聘)實施進程與高校畢業生求職時間銜接。(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委編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深化落實基層法官檢察官助理規范便捷招錄機制,提高法治工作部門招錄具有法學和其他學科雙學位、法學交叉學科、黨內法規學科或研究方向教育背景的人才比例,適當放寬艱苦邊遠地區法治工作部門公務員招錄條件,暢通政法專業高校畢業生進入基層司法機關就業渠道。(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法院、省檢察院)在全省醫療衛生機構、中小學校、縣級新冠疫情社區排查專班、鄉鎮(街道)或鄉鎮(街道)社工站等設立公共衛生特別服務崗,招募一批醫藥衛生類專業、社會工作相關專業高校畢業生從事醫療衛生、校醫輔助、疫情社區排查防控等工作,服務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教育廳、民政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實施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責任單位: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三、拓寬基層就業空間。到縣以下基層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等青年,按規定享受高定工資、試用期執行轉正定級工資、首次申報評審職稱提前1年等政策,對其中招聘為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可提前轉正定級。(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四川省省屬高校的畢業生到我省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連續服務三年及以上,按規定予以學費獎補。(責任單位:教育廳,財政廳)繼續實施“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特崗教師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穩定招募規模。(責任單位: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團省委,財政廳)
四、支持自主創業。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創業實體和創業項目,給予每個1萬元的創業補貼,領創多個創業項目的,累計補貼最高不超過10萬元。高校畢業生創辦企業吸納就業的,按規定享受一次性創業吸納就業獎勵。(責任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青年自主創業且符合條件的,可申請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20萬元、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的創業擔保貸款,按規定享受貼息政策。(責任單位:財政廳、人行成都分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政府投資開發的創業載體要安排30%左右的場地免費向高校畢業生創業者提供。(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
2024年12月31日前建設900個“天府微創園”,持續實施“青創計劃”,延伸創業服務體系。(責任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團省委)加大青年創業項目支持力度,對評審通過的四川科技英才培養計劃創新創業苗子工程培育項目給予1萬元至5萬元資金支持,重點項目給予10萬元資金支持;對新建的國家和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和大學科技園,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獎補;對新建的國家和省級眾創空間、國家級專業化眾創空間,給予不超過50萬元獎補。(責任單位:科技廳,財政廳)
五、支持靈活就業。鼓勵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半年以上青年從事個體經營,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14400元的限額標準扣減有關稅費,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財政廳、四川省稅務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對畢業年度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現靈活就業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責任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六、提升職業技能水平。脫貧家庭子女、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農村轉移就業青年勞動力、城鎮登記失業青年參加就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責任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鼓勵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在獲得學歷證書的同時獲得相關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對需要學歷學位證書作為報考條件的,允許先參加考試評定,通過考試評定的,待取得相關學歷學位證書后再發放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責任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教育廳)
七、開展困難幫扶。對學籍在省內高校的低保家庭、脫貧殘疾人家庭、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以及殘疾、特困、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給予每人1500元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責任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教育廳)對通過市場渠道確實難以就業的困難高校畢業生,可通過公益性崗位兜底安置。(責任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省殘聯)免除今年及以前年度畢業生今年應償還的國家助學貸款利息,本金可申請延期1年償還,不計復利,畢業生因疫情影響今年未及時還款的,不影響征信。(責任單位:財政廳、人行成都分行)
八、提升招聘質效。推進公共就業服務進校園,持續開展“百日千萬”網絡招聘、“智匯天府”公共招聘等專項活動。逐步實現公共就業招聘平臺和高校校園網招聘信息共享,加密線上線下招聘頻次,舉辦行業性、專業性招聘活動,開展“直播帶崗”、視頻面試等特色招聘。運用政府購買服務機制,支持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社會組織等市場力量提供多元化招聘服務。(責任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教育廳,團省委、省婦聯、省殘聯)
九、簡化求職就業手續。推進體檢結果互認,高校畢業生近6個月內已在合規醫療機構進行體檢的,用人單位應當認可其結果,原則上不得要求其重復體檢,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國資委)取消高校畢業生離校前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在就業協議書上簽章環節,取消高校畢業生離校后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辦理報到手續。(責任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教育廳)從2023年起,不再發放、補辦、改派就業報到證,高校畢業生憑學歷證書直接辦理城鎮落戶手續,高校及相關部門按規定轉遞檔案。(責任單位:教育廳、公安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十、加強不斷線服務。健全高校就業指導體系,引導高校畢業生樹立正確的職業觀、就業觀和擇業觀,持續開展職業指導進校園活動。(責任單位: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強化高校畢業生離校前后信息銜接。(責任單位: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運用線上登記、窗口服務、社區摸排等各類渠道,與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及失業青年普遍聯系,建立實名制數據庫,為有就業意愿的免費提供1次職業指導、3次崗位推薦、1次職業培訓或就業見習機會。(責任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十一、擴大就業見習規模。組織畢業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16至24歲失業青年參加3-12個月就業見習,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給予用人單位就業見習補貼,就業見習補貼標準實施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各地為就業見習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有條件的地方或用人單位可為見習人員購買工傷保險、商業醫療保險。(責任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實習見習基地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加項目研究的,視同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起算。(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對新評定為國家級、省級就業見習基地的,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十二、維護就業權益。開展平等就業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宣傳,堅決防止和糾正性別、年齡、學歷等就業歧視,依法打擊“黑職介”、虛假招聘、售賣簡歷等違法犯罪活動,堅決治理付費實習、濫用試用期、拖欠試用期工資等違規行為。(責任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教育廳、公安廳)對存在就業歧視、欺詐等問題的用人單位,及時向高校畢業生發布警示提醒。(責任單位: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公安廳)
十三、壓緊壓實工作責任。各地要將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作為就業工作重中之重,明確目標任務,細化具體舉措,做好宣傳引導,強化督促檢查。教育部門和人社部門要分工協作、分段牽頭,做到無縫銜接;各有關部門要履職盡責,同向發力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工作。